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理论 >> 学有所思

雷云:从中国发展的大历史加深认识和正确把握基本路线

    中国宁波网2017/02/23 01:25稿源:宁波日报

  雷云

  用中国发展的大历史来看基本路线,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八大以后二十年、尤其是“文革”十年这个大的历史段,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之所以在前进中受到严重曲折,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党对基本路线的认识不深刻、贯彻不坚定。在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这个大的历史段,我国的整个面貌之所以发生根本改变,重要原因在于党对基本路线的认识和贯彻始终十分清醒和坚定,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在未来几十年的大历史段中,也只有以基本路线为根本遵循,才能胜利应对国内外空前严峻的风险和挑战,继续用好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确保如期实现第二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

  在中央政治局2016年12月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家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根本遵循,认真领会和正确把握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多从人类发展大潮流、世界变化大格局、中国发展大历史来认识和把握党的基本路线,深刻领会为什么基本路线要长期坚持。”这里提出的三个“大”都极富创意。本文仅就中国发展的大历史,谈谈学习基本路线的体会。而这个“大历史”,应包括党的八大以后至“文革”、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和未来二三十年面临的国内外环境的挑战这样三个大的历史段。

  基本路线的内涵及其正式形成

  讲到“基本路线”,首先要弄清楚它所包含的两重内涵:一是指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毛泽东于1948年《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说,“我党规定了中国革命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又规定了各项具体的工作路线和各项具体的政策”,但是,许多同志如果只记住了后者而忘记了前者,“就将是一个盲目的不完全的不清醒的革命者”,在执行具体政策时“就会迷失方向,就会左右摇摆,就会贻误我们的工作”。党的基本路线就是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它是相对于一切具体的工作路线和政策而言的,并且成为制定具体工作路线和政策的依据。二是指党的政治路线。党的路线还有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群众路线,民主革命时期曾这样明确说过,而到社会主义时期就逐渐被淡忘了。现在我们应当重申它是专指党的政治路线,是相对于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群众路线而言的,并为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群众路线的实现提供政治保证。

  党的基本路线或政治路线的核心,是如何从中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出发,判断和处理社会主要矛盾,据此制定根本任务。1956年党的八大以后,“左”的干扰日益严重,逐渐用“以阶级斗争为纲”取代发展生产力这个中心任务,到了“文革”年代还提出了把“始终存在”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资本主义全面复辟的危险性,作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党的基本路线。那时世界正在涌动新的科技革命浪潮,许多国家忙于搞战后重建,而我国却陷入阶级斗争的泥潭中,以至比先进国家落后了几十年。

  显然,这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足轻重的大问题,直接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现行的基本路线发韧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那次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把党和国家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此必须实行多方面的改革,这就开始搭起了新的基本路线总框架。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重申为了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把它确定为“根本前提”。基本路线的构架更加明晰。1987年中央领导人的“5·13”讲话,指出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是实事求是,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线,它有两个基本点,一个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个是坚持改革、开放、搞活。同年10月的十三大报告,专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一节,对基本路线的依据和内涵首次作了完整表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一表述基本上一直沿用至今。

  正确理解和把握基本路线的特性

  运用大历史观认识和把握基本路线,根据时下实际情况,要突出加深理解三个特性。

  其一,完整性。现在我们讲到基本路线时,往往只讲“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没有错,十三大就是这么说的。但这仅仅是对基本路线主要内容的概括,而不是它的全部。事实上它的内涵非常丰富,从十三大的表述看,至少有七条:一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二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四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五是坚持改革开放;六是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七是奋斗目标。其中第一条是现实依据,也就是十八大报告强调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第二条是由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方向决定的;第三至五条是主要内容;第六条是根本途径;第七条是总任务,自十七大开始在“文明”之后又加上“和谐”,也就是十八大报告制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可见相对而言,光讲“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还是不够完整的,只有顾及这七个方面,才算比较全面。

  其二,统一性。这有两层内涵:一是“一个中心”与“两个基本点”之间的统一性。“一个中心”反映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科学理解,对人类发展大潮流、世界变化大格局、中国发展大历史的准确把握。努力把经济搞上去,尽快发展社会生产力,把可以用来分配的“蛋糕”做大做好,是人类世界尤其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头等大事。邓小平说:发展才是硬道理。十六大报告说: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两个基本点”说到底都是为“一个中心”服务的,都要服从“一个中心”的需要。二是“两个基本点”相互之间的统一性。如果说对前一个统一性全党全民已大体有了共识,那么对这后一个统一性还未形成高度一致的意见。自十三大以来,报刊上有大量文章阐释了中央高层的战略思维,一再强调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立国之本为强国之路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强国之路为立国之本注入新的时代内容,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以上两个统一,表现在哪里呢?就表现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是否真正实现了统一,只能用这个实践来检验和衡量。

  其三,战斗性。贯彻执行基本路线是一种主体行为,本身就存在把党和人民事业往哪儿引的问题,举什么旗、走什么道路的问题,难免同一切错误倾向开展斗争。1948年毛泽东的那个讲话,就已指出忘记了党的总路线总政策,就会在具体工作中左右摇摆。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基本路线,同样也要既反右也反“左”。比如,“一个中心”与“两个基本点”本来是统一的,两者是唇齿相依而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要是把它们割裂开来,用这一个来否定另一个,就难免发生“左”或右的错误。又比如“两个基本点”之间也是统一的,既不能用僵化的观点来看四项基本原则,否则就会回到“左”的时期斯大林模式的历史老路;也不能用右的观点来看改革开放,否则就会走上全盘西化的资本主义道路。应当看到,这两种倾向虽经党中央反复指出,但当今仍然存在,有些方面甚至发展得比过去更为严重了。

  以上三个特性,归结起来就是“完整、准确、敢于斗争”八个字。事实证明,它被1956年八大制定正确路线后的“左”尤其是“文革”中的极左否定了。而八大路线实质上就是今天所说的基本路线,只是那时因历史和认识的局限对有些问题还未点明。这段二十年大历史的教训可谓刻骨铭心。邓小平曾指出“文革”也有一“功”,它提供了反面经验,否则就不会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基本路线。在中国发展的第二段大历史即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尽管基本路线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但党中央正确掌舵,坚持抵制和批判各种错误思潮,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用三十多年时间使中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天翻地覆的历史性巨变,令国人和世人刮目相看。在未来几十年至少是到2049年时,国内将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国际上要为世界经济全面好转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与各个国家和地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任务之艰巨和面临的机遇挑战都前所未有,在这种大背景下,坚持基本路线更是题中应有之义。

  积极地探索新情况回应新问题

  进入21世纪以来,尤其是中国首次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以来,认为“一个中心”的提法已经过时,要求重新定义和表述中央关于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的呼声很高,有的论者径直提出了自己的定义和表述,用意无非是否认主要矛盾以及由此而来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的论者提出应以社会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甚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取代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因为任何一种社会,最根本最基础最有决定意义的东西,是经济而不是其他。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怎么比较?是比生产力的发展;1984年又指出: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要靠发展生产力。此后中央一再强调中国要建设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还要与西方国家搞和平竞赛,看谁的经济发展得更快速、更稳妥、更健康,显示自己制度的优越性。近年来习近平出访许多国家,在一系列场合发表演讲,主旨还是围绕“经济”二字,阐释怎样才能促进世界经济在曲折中复苏和更好实现经济全球化,也是明证。再者,这种观点在实践上同样是站不住的,因为当下人民的需求是多方面、高质量的,尽管GDP总量已稳居世界第二,但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不合理,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各个领域亟需适应新常态补短板,为人民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产品。同时从科学技术的角度来说,中国的生产虽然在许多领域已在世界上遥遥领先,但核心技术仍掌握在别人手里。据工信部部长苗圩称,当今世界的科技实力可分为五个级别,第一级为核心,是美国;第二级为发达,是英、德、法、日四国;第三级为登堂入室,是俄、意、加、韩等中等发达国家;第四级为站在大门口,是中国、印度、墨西哥、南非等发展中国家;第五级为落后,其余发展中国家都在此列。我国的位置在第四级,即在大门口。于此足见我国社会生产之“落后”,也进一步印证了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新发展理念为什么要把“创新”放在首位。所以,要求改变“一个中心”的呼声是很不合时宜的。

  还有一种现象是,一个时期以来,“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的抽象争论充斥报刊,把读者弄得稀里糊涂。一些学者片面强调“民”字,主张一切或大部分企业搞“民有、民营、民办”,实质是鼓吹全盘私有化的西方式改革。另一些学者则片面强调“公”字,主张一切或大部分企业搞“国有、国营、国办”,实质是鼓吹历史上计划经济时代的一套做法。这两种倾向都涉及“姓社姓资”和“姓公姓私”的大问题。这里必须指明的是:判别改革“姓氏”的标准是什么?当然既有经济标准也有政治标准和其他标准,但说到底是经济标准,或曰生产力标准。列宁早就指出:“生产力状况”是“整个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准”,“生产力的发展”这“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毛泽东在1945年的七大报告中也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正是基于这一道理,1956年12月对资改造基本完成之后,他针对有些地方又冒出“地下工厂”“地下商店”,明确地说只要社会有需要就应允许,让它们从地下转为地上,提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新经济政策”。1981年,邓小平作出“马克思主义归根到底是要发展生产力”的重大论断,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1992年,他又提出判断改革开放走了什么道路的“三个有利于”主要标准,等等。其实,1987年十三大报告,就以彻底唯物主义的观点,说明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因而是社会主义所要求或者所允许的,反之,都是违反科学社会主义的,因而是社会主义所不允许的。正是根据这一切重要思想理论观点,1997年十五大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2002年十六大又把它在方针政策层面上概括为“两个毫不动摇”。十多年来,党始终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和方针政策,才有今天中国的繁荣强大。近几年关于“国”和“民”谁进谁退的争论,实质是离开马克思主义精神、离开生产力标准的抽象争论。2015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强调“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2016年3月4日在北京会见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又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这是十八届党中央对“国”与“民”谁进谁退抽象争论的积极而有力的回应,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当下乃至整个社会主义时期,这两者都要“进”,才是不断完善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激活和解放生产力的正道。

  与此相联系,十八大以来,经常可以听到一种所谓“政左、经右”的议论,认为当今中国在政治上收得愈来愈紧,经济上放得愈来愈宽,政、经之间不很协调,也很难协调。现在看来,这是没有根据的。所谓“政左”,无非是强调四项基本原则,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四个意识”,维护中央权威。这不是带引号的“左”,而是反映了确保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大方向的客观需要。所谓“经右”,无非是强调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当下中国实际进一步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地创新发展21世纪中国的政治经济学,特别是正确处理“两个毫不动摇”的关系,完善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使之既体现四项基本原则,又不丢中国特色,确保改革开放始终在坚持时代精神的轨道上运行的客观需要。政治与经济的这种关系,实质仍然是“两个基本点”之间的关系。能不能正确厘清这种关系,是衡量我们能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一致的一个重要标志。

  (作者为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省社科联原主席)

编辑: 朱晨凯
 法治精神生存条件 不能缺少主张
去年,省委省政府经过10多年积极部署推进的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工作尘埃落定。宁波舟山港实现了实质性一... 详细
习近平总书记2·19和4·19两次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科学回答了事关新闻舆论事业...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