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道路行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现决定自2024年5月8日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标志指示的;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进行抓拍。
百丈路与江东北路东1(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百丈路与江东北路东2(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百丈东路与舟孟南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百丈东路与桑田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小江湖路与日丽西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江东南路与百丈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岳童小区与广泽北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鄞城大道与明光路东侧西(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标志指示的)
鄞县大道与徐王村东侧东(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鄞县大道与徐王村东侧西(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鄞县大道与广泽南路西侧东(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锁岚路与东钱湖大道北侧北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玉泉南路与青城路南侧南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锁岚路与东钱湖大道北侧南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S215省道(石观音殿)东侧西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环湖东路与环湖南路东侧西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玉泉南路与玄武路北侧北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鄞城大道与奉钱线东侧西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东横街与解放路东侧东(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鄞县大道(菜场路至钟公庙路)北侧(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雅戈尔实验学校西侧道路附近1(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文教路(宁波市第四中学门口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姜湖路399弄长兴路与478弄路口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星辰路655弄26号(文庭景苑)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百宁街与潘火路路口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下应北路(泗港菜市场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它山堰路与园池路路口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句章路(首南大酒店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青莲路与柳影路路口南侧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它山堰路(鄞州区惠风书院附近)1(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它山堰路(鄞州区惠风书院附近)3(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惠风西路与广德湖南路路口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注:以上执法设备安装地址如与之前电子警察启用公告表述不同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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